<nav id="5sg3b"><code id="5sg3b"></code></nav>

    <bdo id="5sg3b"><progress id="5sg3b"><var id="5sg3b"></var></progress></bdo><ins id="5sg3b"><mark id="5sg3b"><acronym id="5sg3b"></acronym></mark></ins>
        <nobr id="5sg3b"></nobr><var id="5sg3b"></var>
        <nav id="5sg3b"></nav>
        <bdo id="5sg3b"></bdo>

        工作規則

       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智慧物流專業委員會
        工作規則

        第一章 總則


        第一條 中國交通運輸協會智慧物流專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是中國交通運輸協會(以下簡稱“總會”)的分支機構。根據中國交通運輸協會章程和分支機構管理辦法,特制定本規則。

        第二條 本會的住所: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一巷11號11號樓。

       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: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服務政府、服務行業、服務企業、服務會員,密切社團、企業與政府間的聯系,推動智慧物流領域的交流與合作,促進智慧物流快速發展。


        第二章 業務范圍


        第四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:
        (一) 積極宣傳智慧物流理念,就中國智慧物流的發展戰略、方針政策、法律法規、管理體制、行業運營等方面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,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。維護智慧物流企業合法權益;
        (二)針對智慧物流突出的重大問題和制約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問題,組織專委會制定行業、國家或國際標準,使其在本行業和其它相關行業中得到廣泛的認可和推廣;
        (三)促進會員之間、本產業與其它相關產業之間的經驗交流、技術合作和推廣,協調會員企業之間的資源對接關系,高效協助智慧物流企業的發展;
        (四)協助國家有關政府職能部門,在物流領域開展智慧物流技術與應用優秀案例、應用示范工程及應用示范基地的申報與評選工作;
        (五)成立專家委員會及顧問團,組織智慧物流的理論研究,舉辦學術討論會和產學研交流會;
        (六)組織智慧物流展覽和交流活動,推廣智慧物流科技成果;
        (七)推動智慧物流基礎教育,培訓智慧物流專業人員;
        (八)編輯出版智慧物流行業年度發展報告和其他出版物;
        (九)面向國內從事、需求、服務智慧物流等相關業務的企業及個人,開展會員申報、審核工作;
        (十)建設網站,使之成為本會對外宣傳的窗口,會員交流信息的平臺,統一開展對外宣傳和推廣,提升分會的影響力;
        (十一)推動智慧物流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,加強智慧物流升級發展與建設,帶領中國智慧物流積極參與國際競爭。


        第三章 會員


        第五條 本會員包括名譽會長、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、理事、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。

       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        (一)遵守總會章程和本會工作規則;
        (二)自愿加入本會,并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;
        (三)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;
        (四)愿意參加本會開展的各項活動。

        第七條 會員入會程序
        (一)提交申請書和有關資質證明;
        (二)秘書處對申請單位進行資格審查;
        (三)理事會確認;
        (四)理事會授權秘書處辦理具體的入會手續,頒發牌匾及證書。

       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
        (一)本會的選舉、被選舉和表決;
        (二)本會所提供服務優先;
        (三)對本會工作的建議和監督;
        (四)參與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;
        (五)要求本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;
        (六)優先、優惠在本會網站和相關平臺及刊物上發布信息;
        (七)享有部分免費參與本會內部組織活動;
        (八)要求本會幫助研究解決智慧物流方面的工作;
        (九)免費享有會議、會展、培訓等第三方顧問;
        (十)自愿加入。

       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
        (一)遵守本會工作條例及規章制度,執行本會的決議,支持本會秘書處的工作,接受本會秘書處的相關協調工作;
        (二)為本會的發展獻計獻策,積極承擔和配合本會委托的各項工作;
        (三)全力維護本會的權益和聲譽,不得以本會名義從事有損行業聲譽和侵害客戶利益的活動;
        (四)完成本會委托的各項工作,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類活動,并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幫助;
        (五)對本會合作規則細節以及內部討論的問題,在尚未正式公開對外發布之前不得向外透露;
        (六)提供優惠的產品與服務給本會內其他會員,在同等條件下,應優先考慮利用本會內其他會員的產品或服務;
        (七)指定專人負責同本會秘書處聯系,會員單位的通訊方式、聯系人員等相關資料發生變更時,應于30個工作日內通知秘書處,方便聯絡;
        (八)按本會規定繳納會費,會費額度和收費方式由理事會決定。

       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,由本會審查同意后,報總會核準并辦理退會手續。

        第十一條 會員無特殊情況,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,視為自動退會,交回會員證。

       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規則行為,經會長會議通過,并報請總會核準除名。


        第四章 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執行機構產生程序


        第十三條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: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、會長辦公會、顧問委員會大會、秘書處。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,最高決策和執行機構是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。本會設會長一名,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若干名,秘書長一名。

       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,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的,必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并報總會審查同意。

       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:
        (一)參與本會工作條例的制定和修改;
        (二)參與制定本會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;
        (三)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;
        (四)審議年度財務預、決算報告;
        (五)決定本會的變更和終止;
        (六)審議理事會提交的其他報告;
        (七)換屆選舉理事會會員;
        (八)決定終止、清算等;
        (九)其它須經會員大會決定的重大事宜。

        第十六條 本會理事會,有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。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,常務理事任期為5年。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。特殊情況的,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。遇有重大或緊急情況,經三名以上理事會成員提議,半數以上理事會成員同意,可以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。理事會會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參加,半數以上參會代表表決通過的決定有效。

       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職責:
        (一)執行全體會員大會的決議,并向大會報告工作;
        (二)通過提請本會全體會員大會審議修改工作條例的決議;
        (三)審議本會的基本管理制度;
        (四)審議本會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;
        (五)審議年度財務預、決算報告;
        (六)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;
        (七)提名、選舉和罷免副會長單位;
        (八)審議批準本會機構的設置和變動;
        (九)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,批準會員的獎勵和懲戒;
        (十)審議本會業務變更或終止本會的議案;
        (十一)審議其他重大事項。

       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責。

        第十九條 本會會長辦公會由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。會長辦公會執行理事會及其常務理事會的決議,研究和處理本會日常重大問題。

        第二十條 顧問委員會組成及職能:
        (一)本會顧問委員會由國內外經濟、管理、科研、技術等各領域、各產業的領導和著名專家學者組成。
        (二)發揮顧問委員會專業性、科學性、前瞻性的創新研究和總結優勢,為會員提供智慧物流研究方面的學術支持。
        (三)顧問委員會不定期到會員單位調研企業運營情況,起到對企業經營發展的協助和糾偏作用。
        (四)根據對會員企業運營情況的總結和研究,定期發布智慧物流等相關方面的研究成果,并將成果共享到各會員企業。

        第二十一條 本會下設分會秘書處,負責分會的日常事務。本會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,根據需要設置副秘書長若干名。秘書長或副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,可連選連任。

       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        (一)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素質好;
        (二)熱心我國銦鉍鍺事業并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;
        (三) 身體健康、能堅持正常工作;
        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
        第二十三條 會長、副會長和秘書長任期五年,任期原則上不通過兩屆。因特殊情況延長任期的,須經理事會2/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,報總會批準后方可任職。

       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        (一)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;
        (二) 檢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;
        (三)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

        第二十五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        (一)協助會長并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、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        (二)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負責人選,交理事會決定;
        (三)決定秘書處、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;
        (四)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
       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秘書處,負責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,在會長和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,由秘書長主持秘書處工作。

        第二十七條 本會設立相應的編輯部,會展部,工作部等部門,在會長辦公室的領導下,負責有關的工作。


       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


       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濟來源:
        (一) 會員繳納的年度會費;
        (二) 個人、企業和團體的捐贈及社會捐贈;
        (三) 本會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        (四) 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     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會工作規則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。

        第三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和完整。

        第三十一條 本會秘書處必須向理事會提交每年的財務決算報告。

       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。

       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        第三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編制、工資、保險、福利待遇等,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

        第六章 工作規則的修改程序


        第三十五條 對本會工作規則的修改,由本會理事會提出修改動議,報總會審核后,交會員大會審議通過。

        第三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工作規則,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十五日內,經總會核準備案后生效。


       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


       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撤銷的,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,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,并報總會審查同意。

       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前,須由總會成立清算組,處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間,不開展以外的活動。

        第三十九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。

       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理事會決定處理。


        第八章 附則


        第四十一條 任何會員都應該遵守本會的保密制度。在本會內或由本會討論的內容,包括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會議內容僅在會員內部是公開的。

        第四十二條 本會所從事的所有活動均嚴格遵從所有現行的法律法規。

        第四十三條任何會員不得因參加本會而侵犯其它會員關于專利、版權、商標、商業秘密或該會員擁有或控制其它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或許可。

        第四十四條 本工作條例自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起實施。

        第四十五本工作條例的解釋權屬本會秘書處。

        美女直播无遮影直播,泡妞直播app下载免费,国产子夜精品剧场
        <nav id="5sg3b"><code id="5sg3b"></code></nav>

          <bdo id="5sg3b"><progress id="5sg3b"><var id="5sg3b"></var></progress></bdo><ins id="5sg3b"><mark id="5sg3b"><acronym id="5sg3b"></acronym></mark></ins>
              <nobr id="5sg3b"></nobr><var id="5sg3b"></var>
              <nav id="5sg3b"></nav>
              <bdo id="5sg3b"></bdo>